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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19-12-19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换证注册,遗失补办注册和延续注册需要哪些程序?下面,小编以安徽省为例,向大家一一详细介绍,供大家参考。

初始注册说明

一、初始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从未进行过二级建造师注册。

二、初始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初始注册申请并提交给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有红印章的页面均须扫描上传) 或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申请增项专业需提供,正反面复印);

2、学历证书扫描件;

3、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继续教育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对接(超过3年未注册需提供);

5、社保证明;

6、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7、个人承诺扫描件。

四、窗口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变更注册说明

一、注意问题:

1、执业企业变更:需要上传个人承诺扫描件、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社保证明;

2、人员姓名变更:需要上传变更后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个人承诺扫描件;

3、企业名称变更:需要上传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函复印件。

二、执业企业变更(同地市)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变更申请;

2、原企业审核后提交给现企业审核;

3、新册企业审核并提交至企业所在地市审核;

4、变更人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新单位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三、执业企业变更(跨地市)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变更申请;

2、原企业审核后提交给现企业审核;

3、现企业审核并提交至原企业地市审核;

4、原企业地市审核提交至现企业地市审核;

5、变更人携带证书原件到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四、人员姓名变更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姓名变更申请;

2、企业审核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个人携带相应证件到单位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五、 企业名称变更操作流程:

1、企业发起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至主管部门地市审核;

2、企业办事人员携带企业所有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延续注册说明

二、注意事项: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二级临时建造师证书,且未注销。

2、注册人员拥有继续教育合格信息。(注册人员只有一个专业的,必须完成120学时才能发起延续注册。注册人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 只要有任一专业完成120学时,其他专业只要有继续教育合格信息即可发起相应专业的延续注册申请)

3、延续注册根据证书专业延续的,如:同时拥有建筑、市政两个专业,则需要分别延续。

4、延续专业选不到,请核实是否有该专业的继续教育合格信息。

5、注册信息和继续教育信息不匹配,如因注册证书信息错误,请携带注册证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至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办理, 如因继续教育信息错误,请联系省建设干部学校注册二科核实办理。

6、若注册人员不能发起初始、增项和重新注册,请核实是否已按照规定完成了继续教育。

二、延续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延续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变更帖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要的资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劳动合同或社保工资证明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所在窗口办理

增项注册说明

一、增项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増项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增项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重新注册说明

一、重新注册前提条件:

1、必须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二级建造师统一考试,并获得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注册人员已进行过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

二、重新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社保证明;

2、个人承诺扫描件;

3、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

4、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学历证书扫描件。

四、注册人员携带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注销注册说明

一、注销注册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后,提交给地市主管部门申请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回收证书,正式注销。

二、网上上传所需材料:

1、个人承诺扫描件;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

3、企业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承诺函;

四、注册人员携带材料注册证书原件到企业所在地市窗口办理。

污损换证注册说明

一、污损换证前提条件: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污损换证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污损换证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三、省厅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污损的证书原件。

遗失补办注册说明

一、遗失补办前提条件:

1、注册人员拥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注销。

二、遗失补办操作流程:

1、个人发起遗失补办申请并提交至注册企业审核;

2、注册企业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地市审核;

3、地市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入汇总批次,将批次上报给省厅主管部门审核;

4、省厅主管部门终审通过后打印证书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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