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每年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18学时、专业42学时、选修18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登记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后,经人社部门审核发给当年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一、培训对象
全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1.建设工程类专业:建筑类/机电/电气/自动化/路桥路基/园林/给排水/水利水电/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微电子学/石油化工/工业设计/林业/农业类等
2.其他专业:财会/审计/法律/计算机/人力资源/纺织/职业教育/社工
二、继续教育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社会化鉴定工种分为六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2018-2019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部分专业课指南一览表
三、开班时间
滚动式开班,每轮课程一周时间,一周出证明
可办理2018至今的所有继续教育学时,专业课/选修课均有
四、办理费用
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实地教学费等按实收取,具体收费详询工作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229999808 联系时请注明继续教育学时补修
微信号:xuechuo(继续教育)
六、结业待遇
学员修完规定学时,我中心将为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相应学时,并为学员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证书样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