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免费开展职工适岗培训的本市企业。
二、补贴条件
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已备案,并按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培训效果达到计划要求。
三、补贴标准
按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每人每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45分钟)补贴30元,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元(注:已认定的受影响企业当年申领过受影响企业职工培训补助的,不能再申领此项补贴)
四、培训对象
1.本企业招用的职工(含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2.签订服务协议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
五、培训种类
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
六、培训组织
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机构(包括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实训基地、行业协会、学会等)。
七、培训备案
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前,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等相关信息,并分别报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市属企业报市经办机构,区属企业报区经办机构)。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纸质或电子档,附件1-3)分别报市、区经办机构备案。
企业委托机构开展培训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企业职工适岗培训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八、申领补贴
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所需的相关信息,分别由市、区经办机构审核。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未正式启用前,企业在培训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交《企业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承诺书》及附件材料(附件4)。
市、区经办机构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公示、抽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珠海市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申领汇总表》并加具意见,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小组会审。
九、培训要求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培训内容,培训过程要做好学员签到、培训影像、培训照片等资料的保存,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
企业应当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企业参训职工劳动合同、学员签到表、培训影像、培训照片、培训成绩或培训效果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委托机构培训的,还应将受委托机构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授课教师姓名及手机号码等资料及时归档;属于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将企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归档),以备核查。
十、经办机构
序号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市经办机构) |
0756-3951301 0756-3951025 邮箱:3119609038@qq.com |
香洲区兴华路156号四楼402室 |
2 |
横琴新区横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横琴新区经办机构) |
0756-8688512 |
横琴新区天河街28号一楼 |
3 |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香洲区经办机构) |
0756-2227191 |
香洲区兴华路5号 |
4 |
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金湾区经办机构) |
0756-7263791 0756-7260121 |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1栋1楼劳动社保综合服务厅人社业务综合接办窗口 |
5 |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经办机构) |
0756-5522219 |
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 |
6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高栏港经济区经办机构) |
0756-7268377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高栏港大厦11楼 |
7 |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高新区经办机构) |
0756-3629610 |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1楼政务中心 |
8 |
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山区经办机构) |
0756-2170177 |
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海岛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
9 |
珠海保税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税区经办机构) |
0756-8686186 0756-8678102 |
珠海保税区宝盛路8号国贸展示中心1楼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