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我省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1、纺织新材料的开发以及功能性纺织品发展前景;
2、纺织企业如何打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体系;
3、纺织染整企业如何对标国家、地方环保政策;
4、纺织品质量检测和控制,行业标准化管理;
5、防疫救灾材料与纺织品的研发及应用。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
三、学习方式
选择经行业组织广东省纺织协会认可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集中培训学习为主,远程教育和函授教育为辅,也可以结合专业技术活动进行。根据本行业特点,培训不要求使用统一教材。
四、其他要求
(一)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作为纺织行业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负责按本指南精神,制订培训计划,指导和组织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与施教机构对接,安排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时间,保证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秘华
电 话:020-83488150、18924112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