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0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人力资源办,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评定实行以考代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定办法适用于深圳市标准化专业从事标准化(含条码、代码)技术研究、应用研究、国内外动态和发展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标准化管理、标准及标准化技术法规的制(修)订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二、资格名称
 
  本文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标准化助理工程师)和中级资格(标准化工程师)。高级资格(标准化高级工程师)评定办法继续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领导和分工
 
  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和试题。
 
  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对申报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以《深圳市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计划于2009年3月出台。具体的考试科目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初级)》。
 
  (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中级)》。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6月,具体时间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一)初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标准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二)中级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
 
  具本市户籍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居住证为准)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标准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
 
  1.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5.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6.  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七、外语和计算机条件
 
  采用以考代评的方式评定标准化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对外语和计算机的要求不变,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以考代评的程序
  (一)报名考试、缴费;
 
  (二)参加考试;
 
  (三)市考试指导中心发放相应级别的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四)考试合格人员按申报评审的方式传送信息后,再将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表、学历证明、计算机证明、英语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到标准化专业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经市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九、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
 
  参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做法,由市人事主管部门会同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按一定比例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
 
  十、考试费用
 
  实行以考代评进行评定的收费标准为100元。
 
  十一、考试成绩及有关规定
 
  (一)《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考试成绩合格,是申请本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计算机等条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还需要具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等条件。
 
  (二)《标准化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考试成绩3年有效。
 
  (三)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制。考前不做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决定是否报考。
 
  (四)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还须进行学历、资历、计算机等条件审核,符合条件方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
 
  (五)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成绩合格的,还须进行学历、资历、计算机、英语等条件审核,符合条件方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证。
 
 
 
                                    深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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